召集人:頌恩
編號:C3
參與人員:張銘珊、姜柷山、林頌恩、陳春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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討論內容:
姜柷山:留文字跟做宣傳都很重要,3/8我幫城隍爺廟要繞境的事情跟他的起源寫稿,做成A4稿子印了1000張給他,訊息也PO上網,這算是資訊流通做文史的一種辦法。
*圖要解析度的最低標準要夠好、數位化
頌恩:文史紀錄+行動可以是二合一的力量
採用月刊推動部落事務工作的三段式作法:前一期預告活動要辦了、當期作出新聞報導、下一期把大家參與的心得集結起來變成專題刊出來,就感覺每一期都有主題,每個月部落都在動
上一期提出的事情,因為預告說要辦了,對部落的承諾就會變成動力 = 企劃部落的活動 → 變成內外交相的活動
如果做雙色印刷要有錢,要有會軟體的人排版,也要對方有時間配合
因此最方便的方式就是自己用word編一編就可以,也很順很好用,時間可以自己掌握
以知本卡地布月刊來說,有一期的專題就很面面俱到:宗親大會,除了有看圖說故事的圖配圖說,光看圖片也很精采。然後也有專文,甚至是把老人在當天講出來的母語,請中年人看錄影帶翻譯出來,再由年輕人打字打出來編成文章→就很有詩意很讓人感動,也可以透過這樣的方式把資料保留、傳遞給旅外的族人
一、旅北同鄉會的發送→年代非e化習慣上網的可看書面
二、也可以把月刊訊息po上部落的部落格,例如倒三角工作室,就有建置的全國原住民部落的網站可以上去使用跟管理
姜柷山:部落史,知本有一本部落史是之前人類學者用日文寫的,講高砂族
頌恩:部落資料的流落,散在很多不同地方。如果不自己建立跟蒐集,就看不到在一起。先前台東有幾本部落影像跟神話故事的出版品,當時部落的作者是在文化局體系下出版,版權就是文化局的,那如果公部門沒有經費再印就等於絕版無法流通。
一、現在變成是以協會為單位,跟公部門提計畫做出版品,這樣就可以印刷也可以賣,著作權是部落的公有財,作者要簽、著作權、照片提供者。公有財:協會流通編號ISBN可以正式被知道,向國家圖書申請CIP,部落以後只要可以自己湊到錢再印就不會絕版,版權也屬於部落
二、那像去年出版的電光部落史,就是寫下部落的故事、奇葩,附錄也有放紀錄晉級的名單
三、請大學生做地方文化資料的整理,先去把老人知道的東西打成字→先做基礎調查(文化發展協會)申請五、六萬,這樣有初級資料,然後再修改過
四、沒有作者的,就先除去史料。日治時代的東西研究得不夠,就要自己去找書研究去寫出來
五、河祭深刻的流程跟內容→有一年台東大學學生有紀實報導,這樣的資料也可以拿來放在裡面
六、當時蒐集到的老照片雖然不多,但做書已夠。比較多需要彩色的圖片則是這三年來田野拍攝的近照。
七、各年齡服飾的恢復→像電光當時有申請到文建會的50萬經費,所以有把各年齡階層該穿什麼衣服的照片拍下來做輸出(階級的服裝),給大家看。新一代的年輕人會想恢復像那樣,文化復振的動力。
八、女性長輩爲年輕人換穿傳統服的儀式也恢復→把那個創造盟約當下,做出是一個儀式的尊重
姜柷山:平埔族的長跑比賽中,第一名可成為頭頭,並發佈施令
頌恩:做出版品跟外部人合作的好處是,外部人的觀點可以跟內部人的觀點激盪,傳下來可以教育孩子,可以賣、可以流傳。專題的主題很多,可以做植物、舊地名,也可以做母語版。而老人並非被救助者,是部落之光,而留下部落史,文化要能理解、以後相關的祭儀操作流程小孩也可以跟著做
陳春妹:我們三仙的部落想做蒐錄歌謠,給小孩子唱然後做出版
姜柷山:不是原文照唱,不可翻唱,台灣唱片公司綁約造成麻煩
頌恩:像陸森寶的歌有人唱去了放在專輯變成版權問題,就很麻煩
姜柷山:改編、旋律、唱法、詞不變,像郭英男唱的是部落旋律,有他自己加的詞,那另外一個人用同樣的旋律可以不一樣的詞,就沒有版權問題
陳春妹:阿公會唱50年以上的OK,是非賣的,可教育或流傳
姜柷山:非商業,合理引用,並且註明等,唱片公司有,但部落原本就要說明,才不會產生後續問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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