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-03-02

如何規劃部落成為文化藝術村?

主題:如何規劃部落成為文化藝術村?
編號:C2
發起人:胡昭青
參與者:林柔孜、林建志、比恕依、高雪祺、羅正明、寶分、于靖、
吳敏甄、李易芳、詹佳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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討論內容:

易芳:社區、部落總是認為沒有硬體設備就沒有辦法做事,但是資源的進駐之後反而會產生更多的問題,也無法運作環境對於觀光客的友善程度,以觀光客的立場來看,會不知道要從社區的哪個地方開始認識每一個藝術家、工作室,而且重要的是工作室可以給顧客的東西是不是已經準備好了?
建志:部落、社區對於本身環境的美化觀感,不要以觀光客的思考為主,而是應該以自己本身自發性的思考才是重要的,居民如何將自己的環境打造出藝術的氛圍。
易芳:創造商業行為當然很理所當然的就要考慮到觀光客、顧客的想法,沒有辦法完全不顧,要打造文化藝術村,則要回到部落或是社區之中,聽聽本身的聲音。
建志:在這個部份,公部門不能給予資源打造,因為這樣主導者不同,促成整個建設不夠持續,居民只能一味的配合資源的輸入而行動,完全削弱社區本身的自發性。
雪祺:是否可以直接與生活結合,達到部落成為文化藝術村的想法,友善整體環境,讓部落很自然的呈現給觀光客。
建志:但這要考慮到公私領域的劃分,避免侵害居民自在的生活空間,使其隱私權受損。
易芳:原住民或是部落整體對於商業行為不積極,他們必須要讓觀光客知道是有意義、有營業的商店,才會有參觀的意願,當然才會有購買力,其中陳媽媽工作室可以做很好的模範,不只是自我為中心的創作者。如果要有經濟、商業的進入,在地工作者的配合也十分重要。
建志:藝術工作者並非是商業工作的商人,所謂的藝術人十分享受創作的過程,應該不以商業販賣為主要動機,藝術與商業空間的聯結並不緊密。
易芳:工藝師與社區的宣傳並沒有實際的關係,像是利嘉社區的例子,社區內的藝術工作者並不願意接受社區文化工作室的協助建設等,但社區常以其為招牌,兩者似乎也沒有直接強烈的關聯性,並不一定存在著合作關係,因此只是一味的想說把部落變成文化藝術村,有沒有想到藝術工作者們有想要這樣的結果嗎?
◎ 藝術家(興趣、榮譽)-------------> 商業行為(買賣、行銷)
其中的過程要怎麼去填補,要用什麼去填補?
建志: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太快,太粗糙,使居民無法好好消化,也就沒有辦法體會其中的意義和含意。
易芳:公部門的腳步太快,體系對於過程又本末倒置的不重視,只重視結果,社區因為有時效的壓力,造成匆忙完成結案,無法做一長遠有效的建設,只能原地打轉。
寶分:那麼所謂的文化創意產業到底少了什麼?我們又要怎麼去育成社區的人去重視這個問題?
建志:這個名詞應該把它分成「文化」、「創意」、「產業」來看待,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文化和創意,文化是什麼?是一種生活方式,是每個人生活所會碰觸到的任何東西,而產業是一種線性的運作體系,就是一直線的製作流程和規劃,最後產出物品達到交換或是買賣的功效。說到文創產業還是不能忘記回到人來做討論,要從服務人開始,以人為本的作業和思考方式,因此要怎麼有效的使文化和創意之間做良性的互動,最後才能達到良好的產業產出。反觀社區,傳統產業轉變為服務業時(藝術創作者轉變成商店的老闆時),服務時要做的思維和模式必須轉換、做調整,從個人進步到團隊,團隊的互動,也就是人之間的互動,可以使創意更容易被激發。
寶分:很多的文創物品不夠大眾化、不夠精緻,沒有商品的競爭力。我想要開一系列「公民美學,生活藝術」的相關課程,應該要怎麼來上課、研習呢?
建志:這就又談論到每個人對於美的評論,對於美學的體認,美學課程需要長時間的累積和消耗才能達到,才能達到效果,可以藉由生活化的方式使美學得以傳遞,像是對於鐵道路沿途的藝術品解說,藉由說藝術品創作的過程和創作者本身的心思和想法,賦予藝術品生命,達到深度解說的效果,也讓觀眾更有體認。
振興:希望在活動的舉辦之前能有校場的籌備時間,如此才能進步,發揮更多的創意空間,不再只是沿用上一年的點子,缺點也沿用。
建志:寶分說的美學能力是可以培養的,多辦一點剛剛討論過的美學解說導覽或是座談會,增加深度和廣度,讓民眾有具體形容美的能力。
易芳:東海岸藝術節可以結合剛剛所說得將創作者的理念加入導覽之中,拉近作品和民眾之間的距離。
建志:可以用巡迴展當根基,避免死板在教室中的形式,直接面對作品,衝擊和感動都會更大,更貼近生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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